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深泽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改扩建业务用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深泽县留村乡卫生院改扩建业务用房及配套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深泽县留村乡卫生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5日-2019年01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upfiles/file/20190115092909.pdf |